“某种意义上讲,卡夫卡的《审判》描绘的正是末法时代的荒诞与悲凉 —— 这部醒世书般的小说,详尽地论述了‘孽生’出末法的温床是如何运作的。” 文泽尔译版的译后记如是说道。
大概是三个月前,我读完了《审判》。诚如斯言,卡夫卡笔下的 “末法”,是一个人从得知被捕,到反抗、迷失,最终全盘接受、不明不白地死去的全过程。直到死前,他也没有明白自己犯下了什么罪、为什么被起诉。
荒诞、但并不难懂。只是我十分怀疑,如今的我们所 “懂”、所看到的东西,或许与卡夫卡的本意相差甚远。
北大教授渠敬东有言:“今天的孩子很容易读懂萨特,加缪或卡夫卡,因为他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表面化的世界里,可他们很难读懂像莎士比亚、歌德和托尔斯泰这些人的作品了,因为教育及其环境,无法为他们展现一种博大的世界和胸怀。”source 暂且不提梁的归因正确与否,我本人确实更能从卡夫卡的作品里找到现实感。一定要归因的话,我更倾向于认为,我这一代人生活在一个 “被迫虚无主义” 的时代。(或许梁并未道破的 “环境” 一词,就是这个意思)
《审判》全书倾力描绘的 “末法时代” 特征很多,但几乎全部指向一个特征 ——“法” 似乎不存在,却又无处不在。主人公的所有努力,都好像 “一拳打在了空气上”。主人公,K,莫名其妙被通知他被捕了,然后参加了不知所云的开庭,法官、律师、法院杂役全部含糊其辞;随后 K 正常地上下班、K 的生活似乎能够 “不受审判的影响”,但他身边的一切却似乎都和审判有关 —— 他的客户,他的亲戚,他的房东,都时刻不停地提醒他,他正在 “一个案子” 里。与此同时,他无法查看完整的法律条文,也无法与法官沟通,只能被迫听从律师的解释。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”,如是也。在处理自己案子的过程中,K 遇到了各色的人。然而同时,这其中的任何人他都无法得知是否能够信任。卡夫卡的小说行文常常使用长句,伴随着一眼望不到句号的句子,读书时烦躁的心态会逐渐转为麻木、乃至彻底的绝望。
很眼熟,不是吗?且不提华为 251 事件,试问各位,“相关法律法规”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末法时代的世界,什么东西都是 “黏乎乎的一团”。既无清晰的法律条文,也无懂法的律师能解释法律全貌 —— 每个人都只能看到法律的一部分。这种混沌是阅读小说时压抑感、虚无感的一个来源。而十分遗憾的是,另一个来源为 —— 既视感。
这是一个神奇的时代,我们似乎已经能熟练地在布满陷阱的粪坑里游泳 —— 每一个社交平台都有它不可知的、时刻变化的审核标准,而网民已经能做到在点击发送之前习惯性地自我审查、使用拼音首字母等方法规避敏感词、对各种话题三缄其口,甚至在需要的时候 @官方、召唤赵弹。然而当鞭炮齐鸣、赞歌高响时,无视各种社会问题、一心相信 “明天会更好”、点赞转发官媒似乎成了某种 “共识”、某种 “正确”。可是 ,割裂感却确乎是存在的 —— 眼前所见、新闻所播、心中所信之物虽有天壤之别,但却神奇地共存于一块皮囊之内。于是,虚无感由此而生。奥威尔半个世纪前的隐喻 “双重思想”,并非只存在于小说之内。脑中的两种思想同时存在、互不影响,分别在需要的时候发挥作用。这催生了极多网络奇观,举一例:在 B 站,愤慨工作难找、房价虚高的,与高呼基建狂魔、祖国 nb 的是同一群人。在此例上,宏观与微观层面被割裂看待,两种截然不同的感情奇妙地共存着。
当然,双重思想需要训练,而并非人人都能练成。对付割裂感的另一剂良方便是解构与虚无。解构崇高、解构伟大、解构意义、解构一切!荒诞与无厘头是后现代的精髓之一,而鬼畜文化则是对解构的践行。当被问及为何马保国与耗子尾汁这么好笑时,我想大部分人答不上来 —— 当原意与引申义都不再重要时,所有人便都加入了解构主义狂欢。这部分展开讨论过于冗长,我以后有机会单独写文章讨论。
当然,卡夫卡的小说中隐喻颇多,对于 “审判” 的理解也见仁见智。但我始终认为,就算和稀泥是被迫所为,人也不能习惯于和稀泥并认为它理应如此,更不应该嘲笑挖苦奋力从稀泥中抽身出去的人。